
何鸿文,男,1940年11月出生于江苏常熟市,1960年7月毕业于镇江师专,同年到江苏省丹阳中学任教语文至今,先后任语文教研组长、教务处副主任、教务处主任,兼任丹阳市教育学会副会长、镇江市中语会常务理事,1994年评为江苏省中学语文特级教师,镇江市首批学科带头人。
何鸿文老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已达40年,工作严谨、踏实、善于学习、勤于思考、工于创造,曾评为镇江市优秀教育工作者,两次受到丹阳市记功奖,多次评为市局先进工作者,优秀党员。
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,何鸿文老师形成和提出了自己的语文教学观,重双基、重文道结合、重课内外结合,积极进行新教材试验,坚持和把握好语文教改的正确方向。他参与编写的《文言文读练指导》、《汉语知识学练指导》、《高中学生学习指导》、《初中语文(初二分册)精讲》、《高中语文第五册学习指导用书》等书,供我市、我省使用,起了良好作用。
他的作文教学改革有特色,他从研究写作心理入手,精心有序安排写作训练,打破了学生对写作的神秘感、恐惧感,作文教学贴近生活、形式多样、自主创新,培养了一批文学爱好者,发表论文十余篇,编著五本。
何鸿文老师热心于语言文字工作,成绩突出,98年评为江苏省语言文字先进工作者,多篇论文发表于《江苏教育报》及《新世纪中学语文教育》(首届国际汉语文教育研讨会论文选、人民教育出版社,1999年版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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